第三百零三章 昔日的没脖儿
看着美味风鹅在论坛上发给自己的回复,流浪的孩子忍不住笑出了声。 这逼刚才绝对是慌了。 他和美味风鹅认识这么多年,对这光头的性格早就有所了解。 如果美味风鹅不害怕,刚才他就应该自己开个帖子,洋洋洒洒把自己的所见所闻和思路决策都写出来,然后在下面吹个逼画个饼,再把他们这些人都艾特进来听他吹逼。 看他现在连个帖子都不开,挨个谢完了就一声不吭人没了,八成是真的慌了…… 但在幸灾乐祸过后,孩子又忍不住有些担心。 “……也不知道他们那边情况如何。” “放心吧。” 德芙坐在他身边撸着猫,随口说道:“我觉得问题不大。 “如果没脖儿那边反应快的话,应该能及时断尾。酒儿他们的身份是干净的,还是能进入王城的。 “而有安南在远远看着,他如果真的出事应该也会有反应时间的……我认识没脖儿很久了,他只是平时不太喜欢动脑子而已,一旦开始思考他的脑子还是很好用的。” “是啊,聪明的脑袋不长毛嘛……” 孩子点了点头,赞同道。 这里已经到了遗迹门口,不需要再赶路了。 等其他两人上线,他们就可以收拾收拾准备进遗迹探险了。 现在他们两个闲的没事干,就又抓了头小鹿、又抓了一些虫子和能吃的蘑菇,在遗迹门口烤着吃打发时间。 这个时候,孩子就很庆幸……幸好他走的时候,顺手带了一份茶叶。 他原本的想法,是在犯困的时候可以咀嚼茶叶来提神——这种茶叶是特殊的提神红茶,就是萨尔瓦托雷每天上午喝的那款,所以安南这边还有些存货。 这个世界的茶叶算是比较便宜的……是那种普通人稍微咬咬牙就能买得起的程度。 诺亚这边的船只和航海技术,才刚刚发展到十五、六世纪的水平。 但因为有分解与孕育之神蛾母这位正神的存在,像是糖、茶叶、棉花甚至可可等作物,早在几百年前甚至千年前,就被祂的信徒发现并培育,还做好了育种优化。 甚至还有一些被精灵们带来的,譬如精灵茶叶之类的濒危植物品种,也被蛾母顺利延续。教国那边作为蛾母信仰的大本营,不光是对外出口类似化肥的某种营养液,据说最近已经点出了无土栽培技术…… 不得不说,这个世界的科技树点的稍微有点歪。 这也是除了诺亚之外、其他国家能够耕种的土地不多,却很少有地方会因为饥荒而饿死的缘故。 出现大量死伤的原因,更多都是因为亡灵、严寒、洪水、沙暴等天灾。 这也算是诺亚的优势之一。 这都多亏了银爵士当年选址的眼光毒辣——他们圈的这个地方虽然面积不大,但恰好不存在任何天灾,因此质量反而很高…… 孩子将打开壶盖,把茶叶放进了沸水中。随后孩子将盖子扣上。 这个看起来像是电饭煲一样的东西,其实不是茶壶,而是他们的锅——这个锅是双层的,下面存放着绿火作为加热燃料,虽然不是明火、但其温度至少可以让水沸腾。能够避免食用生水导致的疾病,也能用来煮粥。 更换一次燃料,可以持续加热三个小时。一份燃料大约是两斤重……他们一人背了一份备用燃料,结果省着用到了遗迹门口,第二份还没用完。 按这个进度,等他们回去也肯定用不完这五份燃料。 感觉非常稳。 已经可以霍霍一阵了。 等待煮茶的时候,孩子有些好奇的向德芙随口问道:“话说,你和老鹅到底是什么时候认识的?我记得几年前就听他提过你了。” “啊,得挺久了吧。” 德芙望着天,撸着猫思索了一下:“差不多得……十四五年了吧。 “他那个时候上高一,他妈介绍的他来我这学的复合弓。没学两个月就鸽了……但那时候开始他就认识我了。” 德芙说到这里,嘴角微微一抿轻笑道:“那个时候,我记得他还想追我来着。我就跟他说,你太胖了我看不上。他才愿意去健身的…… “你知道吗,没脖儿这名字就是我给他起的。” “……我这个还真不知道。” 流浪的孩子连连摇头,顿时对着积年老八卦起了些兴趣。 就是有一点让他很困惑…… 他看着德芙茶色的马尾、矮小的身材,过于稚嫩的面容,陷入沉思。 ……这看起来,最多也就是十几岁吧? 撑死也就是二十出头。打扮的年轻点,说是初中生都有人信。 怎么十四五年前,她就能教美味风鹅箭术了?还能和项天歌他妈认识? ……这女孩今年到底多大啊? 但流浪的孩子很聪明的没有把这个问题问出来。 他总感觉自己要是真问出来了,身上可能就得扎点东西了…… 他只是专心问着八卦,看看能不能摸到点美味风鹅的把柄,从他身上诈一顿全蟹宴出来: “——请讲,大佬请讲。” 孩子把煮好的茶汤倒在被子里,恭敬地对德芙递出一杯热茶。 德芙笑眯眯接过茶水,也不急着喝,只是有些怀念的思索着: “那个时候,没脖儿还是有头发的,不过也没现在聪明。他那个时候,脾气爆的不行、而且还愣,打架全靠王八拳和体重身高优势。一边打人还一边‘噗嗤噗嗤’自己给自己配音,仿佛这样伤害就会变大一样……要不是他那个时候够胖,早就被人打傻了。” “……他那个时候脾气很大吗?” 孩子有些讶异。 他认识美味风鹅的时候,这个光头筋肉卡牌游戏主播,已经是一个做事沉稳的老大哥了。 “很大的。那个时候,项天歌总觉得自己很牛逼——他是他们班里玩游戏最厉害的,也会打篮球……他高一的时候就一米八五了,只是我没想到他到现在愣是没长,刮了头发后还缩了点。 “他家里又有钱,跟我学箭术之前,还学了击剑和骑马,但都是一般水平。不过他喜欢找同学请客吃饭,所以他身边还是有一堆狐朋狗友的……虽说他那个时候为人挺愣,但他记性从小就挺好。初中、高中水平的知识,我记得他还能拿个班级前五的。” 德芙抿了一口茶,低声说道:“要说他是什么时候改变的……不是我拒绝他之后,应该是他高考的时候。 “他那个时候,什么都只是学个半截。觉得自己学会了,就放下了。高一高二的时候,他在班里一直都是名列前茅……但等到高三开始复习的时候,他就没那个功力学了,开始去研究吉他、然后是摇滚、之后是散打。但哪样也就是‘勉强称得上是会’的程度,哪样也不精通。 “他模拟考的成绩就已经不理想了。但他直到最后,都觉得自己紧急复习个十几天,恢复一下实力、考个一本还是没问题的……结果成绩下来,他连本科线都没到。” 德芙发出她那标志性的沉稳声音:“大约是那个时候,他才开始悟了吧。什么事都不再浮夸,变得谨慎而成熟了起来,脾气也沉稳了下来。 “把他染的花里胡哨的头发剃了个干净,把那些有的没的爱好都扔了。戒了烟戒了酒,老老实实复读一年,考上了魔都大学。他的全甲格斗,应该是在他上大学后才抓起来的新爱好……我在他复读半年后,就去了澳大利亚。后面的事就不知道了。” 她看向流浪的孩子,认真的说道:“项天歌是个好孩子。不是因为他聪明,而是因为他知错能改、而且说改就改。 “所以放心吧。就算他所遇到的状况再危险,他也能处理的了……我可是看着他长大的。” 德芙双手抱着茶杯,一字一句的答道:“我相信他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