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0. 意兴阑珊(求订阅!)
书迷正在阅读:乡村神医、错嫁替婚总裁、茅山捉鬼人(都市捉妖人)、权路风云、天问之易、神厨狂后、盛世医妃,王爷请上钩、官梯(完整版)、贴心萌宝荒唐爹、13路末班车
“哦?它不是普通的猫,还能是什么通的猫?”夏年红并不相信又雪的话。 “它可聪明了。”又雪说。 “再聪明它还能去打工赚钱不成?” “虽然不会打工,但小黑真的会赚钱啊。” “它还能赚钱?赚了多少?”提到钱,夏年红来了兴趣。 “这个数。”又雪神秘的将两只手的手掌摊开。 “一百?”夏年红猜了她感觉正常的数字。 “再高。”又雪说。 “一千?”夏年红的呼吸有些急促起来。 “是一万!” 见到奶奶脸上惊讶的表情,又雪十分得意。 “龟龟。”惊叹了一声,夏年红拉着又雪,问这个钱是怎么赚了的。 知道这只是黑猫两会的出场费之后,她看向黑猫的目光变得更加热切起来。 拿过夏煜手上的猫粮的袋子,夏年红给黑猫添满:“多吃点。” 她又看向夏煜:“你也是,怎么只给猫吃饼干,弄点鱼啊老鼠啊什么的啊。” “这不是饼干,是猫粮,猫就该吃这个。”阻止夏年红给黑猫加个尖,夏煜有些哭笑不得。 夏年红一改之前对黑猫的嫌弃,又去倒了一碗凉白开,放在了猫旁边,并伸手抚摸着黑猫。 喂了猫,夏煜就没有再去管,他回到房间里,玩了一会儿游戏,躺在了床上。 最近总是去安思瑶的身体里,也该换一换了,明天去徐幼香那里看看。 在脑海中进行了一番计划,他进入了睡眠。 窗外的月亮慢慢向东斜又落下,太阳升起。 早上起来,洗漱完毕,夏煜照例来到楼下爷爷的面馆帮忙,然而今天爷爷奶奶已经不再需要他。 昨天一天,该炫耀的都已经炫耀过了,夏煜和又雪已经没有了作用。 夏年红和两人说,让他们去镇上唯一的茶馆里找孔涵,她已经和孔涵的奶奶打了招呼。 夏煜于是带着又雪,来到了茶馆。 那是一栋两层的木制小楼,当初也是一个讲究的老板建的,据说早些年十分火爆,但现在年轻人多喜欢咖啡和奶茶,对传统的茶已经失去了兴趣。 在店里转了一圈,夏煜和冰雪并没有发现孔涵,看来对方还没有来。 茶馆里的人不少,大部分是老人,一杯茶一包烟,老哥老姐聊一天那种。 但也有年轻人,大概六七个。 这让夏煜有些疑惑,年轻人什么时候也喜欢喝茶了。 还有这茶颜色怎么这么浓?为什么还用纸杯装着,还插吸管? “你们这里还卖奶茶?”他问向在店里帮忙的店家女儿。 “奶茶也是茶嘛。”对方回答。 夏煜居然无言以对。 要了两杯奶茶,和又雪一起坐下,夏煜等待着孔涵。 “我们为什么不直接去涵涵姐家里啊。”又雪问。 “可能是奶奶感觉,在家里见面没有仪式感吧。”夏煜回答。 “……都是老朋友要什么仪式感,还真以为相亲呢?”又雪撇了撇嘴。 “这样也好,要是还和以前一样就一起乐呵乐呵,要是不一样了,就直接拍拍屁股走人。”夏煜说。 要是跑到别人家里见面,走可不好走。 “要是一样你还真准备和她发展啊?”对夏煜带着一些悲观的发言,又雪不以为然,她记得孔涵小时候就是喜欢自己哥哥的,现在哥哥变得更棒了,怎么可能不被喜欢? 她有些不开心,比起孔涵,她更喜欢颜薇,孔涵小时候经常会将她骗走,独占夏煜,而颜薇可从来不会做这种事情。 她现在有些后悔没有继续帮助颜薇了。 “你脑子里只有发展吗?”敲了一下又雪的脑壳,夏煜说了不可能,让又雪放心。 “来了。”又雪突然说。 向着门口看去,夏煜见到了一张陌生而熟悉的脸。 虽然有了一些变化,但他还是可以认出,那是孔涵。 见到多年前的友人,夏煜并没有激动,相反,他微皱了一下眉头。 在孔涵的旁边,还跟来了一个男生。 那是一个和夏煜差不多大,穿着一件红蓝色长羽绒服的男生。 男生夏煜也认识,但没有打过交道。 发小见面,带上另一个朋友,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,但夏煜的心灵感应告诉他,欢快重逢他是享受不到了。 孔涵的视线在茶馆里扫视了一圈,她见到了夏煜和又雪,带着男生,向着夏煜这边走来。 普通的打了一个招呼,介绍了旁边的男生,孔涵坐了下来,点了两杯奶茶。 她打量着面前的夏煜。 看到少年脸的一瞬,她又想起了往昔的峥嵘岁月。 当时还是一个孩子的自己,痴迷着这个看起来强壮、智慧的少年,以为他就是最棒的。 但就像小时候总以为小镇就是全世界一样,这些都是虚假的想象。 现在再回首往事,少年也就是一个普通的,稍微早熟一点,长得好看一点的同龄人而已。 在离开小镇,来到开阳之后,孔涵心中少年的形象就不断淡化,本以为永远不会想起,没有想到居然还能再次见面。 为了不招惹麻烦,让对方因为儿时的事情产生不好的想法,惹来麻烦的事情,孔涵将旁边的路志文带了过来。 路志文在当年并不起眼,但现在已经是一个还算优秀的男生,有着音乐、绘画等多方面才艺。 相比之下,当初那个让自己魂牵梦萦的少年,就十分平庸。 喝了一口奶茶,孔涵随意挑了几个儿时的话题说了几句。她观察着夏煜的面色,见到夏煜没有如同想象中一样热情的和她套近乎,有些失望。 但她又想,这可能是夏煜自惭形秽,心情又好了起来。 另一边,夏煜一边应和着她的话,兴致全无。 “我这次在苏省的油画比赛里,只得了二等奖。”孔涵装模作样的叹息着。 才是苏省比赛,而且只是一个二等奖,的确需要沮丧一下。 但他知道少女的本意是炫耀。 “厉害厉害。”他应和着。 “都是为了这次比赛,我成绩降了好多,东宫大学可能有些危险。” 东宫大学是比华大低一个层次的学校,钟云泽就准备考这所。 “惭愧惭愧。”夏煜继续应和。 “我家现在在开阳,有空来开阳可以住我家,我家还有两间空房间,够你们兄妹住了。” 好了,我知道你家在开阳有一套四个卧室的屋子了。 “一定一定。” 夏煜已经确定了,这就是一个麻雀突然入了凤凰窝,自以为厉害的很,无时无刻不想要炫耀的孩子。 这也是一种中二病。 他意兴阑珊。 人类的关系,因为金钱、时间等的改变,会一下子产生变化,能够保持儿时的情感,是一种奢望。 他思考要不要让托管煜来应付,这个托管煜一定拿手。 他又看向了旁边的路志文,这到是一个挺好的孩子,从进来到现在一副“我不存在”的样子,显然是被孔涵硬拉来的。 要是换做不好的,此时应该和孔涵一起炫耀了。 夏煜的敷衍,被孔涵发觉,少女咬紧了牙齿,为夏煜的不配合而气愤着。 在她的想象中,夏煜应该直呼六六六才对。 只是一个乡下佬,装什么淡定啊! “时间不早了,我们走了。”面色不愉的站起身,孔涵拉了一把神游天外的路志文。 站起身,路志文在孔涵见不到的地方,给夏煜做了一个摊手的动作,表示他的无奈。 夏煜笑了笑,表示不在意。 在两人离开桌子后,旁边不远的桌子上,盯着夏煜看了五分多钟的三个女生,兴奋的来到了夏煜的面前。 “你是夏煜吗?”她们的脸上带着红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