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4章 鸿钧!
“有意思。” 李重霄重新擒住真龙,透过无穷六维,抬头看向层层混沌之外。 无尽未知维度中,一道浩瀚无穷的身影,步履蹒跚地缓缓向洪荒靠近。祂的怀中,一方气象万千的世界在缓缓运转,生灵休养生息,无数神灵统治天地,神权照耀无穷虚空,化作一方庞大的神道世界系。 许是感应到李重霄的目光,那道身影睁开双目注视过来。 互相凝望。 “无知者无畏。” “来了也好,正好我这洪荒衍化还缺些养料。” 李重霄收回目光,飒然一笑。 外道生灵,如果真有那么强,就应该强势君临洪荒,鼠头鼠闹,不足为虑。 眼界小,胆量小,又贪婪。 区区一方神道世界系,也敢跟整个六维洪荒放对,六维无穷夹层宇宙,虽然放出来一个都足以碾压,这尊外道生灵真是神上神做久了,活腻歪了,想尝尝飞灰湮灭是个什么滋味。 …… 洪荒继续发展,两千万年,洪荒开始以智慧生灵为主。 广袤洪荒,万类万灵,文明之火传承不息。 这是李重霄所制作的石碑在发挥作用,仿佛是为洪荒上了些润滑油,令洪荒的运转加快起来,仿佛被人为地往前推了一下,踉跄前行了一大步。 但洪荒异种也在某一段时间,数量急剧增多起来。 这是混沌最后的反扑。 当初盘古开天,有纰漏,开天差点功败垂成。 一部分旧混沌遗留在洪荒大地上,致使洪荒异种,绝代凶兽的诞生。这些凶兽与智慧族群,因为猎食关系,生存环境,领土资源等等发生冲突,双方爆发一次次惨烈的厮杀。无论是凶兽还是智慧族群都死伤惨重,有些智慧族群被灭绝。 能生存下来的智慧族群,大多进化出神通,还有一些族群则有自己独特的生存智慧。 这是自然对生物进化的一种淘汰规则,决定洪荒未来的走向。 一些族群将最终从这场大清洗中脱颖而出,雄霸洪荒,引领洪荒的发展。 而凶兽的灭亡则成了必然,一方只是混沌遗留问题,而另一方则背靠洪荒,不断进化强大,此消彼长,孰强孰弱,一目了然。 特别是李重霄在洪荒广泛投入石碑,加速洪荒发展之后,这种情况在后期更是有些呈现一面倒的趋势。 这个时间段,李重霄将真龙放归大海。 这位在李重霄指间盘曲两千万年的洪荒霸主,也开始真正争霸洪荒的道路。 一千万后,智慧生灵同凶兽之间的矛盾已经尖锐到无法避免,迫在眉睫。 以龙族为首的生灵与以凤族为首的生灵,分别在海陆空三方同凶兽进行总决战,以清剿这些威胁到智慧生灵生存的凶兽为目标,开始了持久惨烈的厮杀。 这一过程又持续了三百万年。 从大地到天空再到海洋,死伤无数,大部分凶兽最终走向灭亡,而小部分凶兽则因为被洪荒同化,诞生灵智,最终避过一劫,存活下来。 这场长达上万年的战争最终奠定了龙凤二族共治洪荒的局面。 洪荒万类万灵,所有超凡物种都在龙凤二族的统治下生存。 与此同时,一直在洪荒游历的鲲鹏,见万类万灵虽然各有各的文明,火种传承,但是却无法互通有无,互相交流,心生感悟,决定回到北冥海,创立一种能够在万类万灵之间流通的文字。 对此,李重霄感到很欣慰。 鲲鹏终于开始走上了自己的道路。 这个时代,李重霄将其称呼为后凶兽时代。 他端坐在鸿蒙莲台上,脑后飞出一道浩瀚神轮,无穷洪荒仿佛在其中滚滚涌动,万类万灵尽在其中休养生息,厮杀进化,一层层,一道道,时空交错纵横,命运流淌,这是他在感悟和推演洪荒的发展轨迹,积蓄经验。 他有种预感,用不了太久等待,他就能踏出第一步。 …… 洪荒六千四百亿年,一些天生种开始出世。 这些强大的天地神兽,一出生就有强大的实力,连那些屹立在进化路顶端的超凡物种都不是天生种的对手。 天生种被气运所钟爱,意为祥瑞。 天生种的出世,也意味着洪荒已经发展了相当强大的程度,洪荒大势在养成,在积蓄,只等最好的时代彻底爆发出来,百花齐放,万舸争流。 一个名为麒麟的天生神兽出世。 狮头,鹿角,虎眼,麋身,龙鳞,尾巴毛状似龙尾,具备完美的生命形态。 这是大地所钟爱的化身。 天生具备王者之象。 麒麟压服诸多天生种,统御洪荒大地,与龙族发生大战。 龙种生灵众多,但是难敌天生种的强势。 这些天生种不但气运所种,每一个实力都无比强大。 哪怕真龙这样进化路顶尖的生灵,都要严阵以待。 一番厮杀。 最终,大部分龙种陆行生灵被灭绝,真龙不敌麒麟,带领龙族从洪荒大地退入洪荒万海,据守大海,向海洋种大方向发展,与巡游天空的凤凰一族彻底形成三族鼎立的局面。 这个时期,李重霄也终于找了鸿钧的存在。 鸿钧只是一个称谓,但在洪荒的衍化中是一个必然趋势。 就像鸿钧出意外死了,也很快会有寡钧,白钧等等生灵顶替其存在。 李重霄也暂时不明白这是什么道理。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,鸿钧的存在,捕捉其命运轨迹,一定对六维洪荒的发展有着巨大作用。 六维洪荒一旦形成,就是一个完美的体系。 哪怕不用李重霄推动。 六维洪荒也能自动在各个维度,乃至往前无数轮回中汲取经验,捕捉最有利于洪荒发展的信息因素,这是完美世界构架的一个大方向。 不可能出错。 李重霄走入西昆仑,一片黑暗之地。 “这里?” 这里是西昆仑所处的一个折叠小空间,里面十分的黑暗,因为缺少阳光滋养,几乎没有生命活动轨迹存在。 只有一具庞大的身躯。 “这是凶兽混沌。” 李重霄肯定道。 洪荒之初,他见过这只凶兽。 没想到再次相遇,已经死在了不知名的地方。 他仔细观察,发现这凶兽的心脏处,不停有生命波动,一道时而灰蒙蒙,时而澄澈的气流,不断在它的心脏处打转,汲取着营养。 “先天混元一气。” “原来是这样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