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四十四节 醉夜迷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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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卷扬帆于大明朝野 包房后侧,推拉门缓缓拉开,一道丽影站在床榻前,亭亭玉立。 秦浩明转过头去,入眼感觉蓦然一亮。 女子他见过,正是昨日于山酒楼领班芸娘,只是今天又是另外一身装扮。 她身穿一套粉色衣裙,身材婀娜,熊熊烛光下,把肤色映衬得莹白如玉,水嫩水嫩。 一头乌黑的秀发用一根红绳随便一挽,慵懒地盘在腰际,轻轻的一个眼神就风情万种,令人销魂。 总而言之,她的一举一动,一颦一笑,无不散发着一股熟透的气息,就像一枚成熟的水果,任君品尝。 “秦督,此乃昔日末将首领颜思齐之女颜芸娘。自颜首领英年早逝之后,末将便把芸娘收留在家中。 在她十七岁那年,末将做主将芸娘许配给手下将士,可惜尚未完婚之际,却因出海遇风暴而亡。 自此,芸娘便帮忙末将管理于山酒楼再不言嫁。直至昨日遇上秦督,方才心动。 末将知道芸娘有过婚约,此举有些唐突秦督。可芸娘愿意不要名分,只求随侍秦督身旁,如此,末将只得厚颜相求。” 迎着秦浩明疑惑的目光,郑芝龙娓娓道来。 “小女子仰慕秦督,请秦督垂怜。” 颜芸娘带着一阵香风走到秦浩明身旁,双手搭在左腰,膝盖微屈,鼻尖微微紧呡充满娇俏。 秦浩明无语苦笑不已,说实话,初次碰到这种事情,他也不知如何处理? 而且这个女的还不同于普通女子,漂亮倒罢了,主要是她不仅是颜思齐的女儿,更是和郑芝龙利益相关。 颜思齐是最大的海盗头领,也是大规模组织大陆赴台垦殖第一人,拉开了台湾开发活动的序幕,在后世被台湾同袍称之为“开台王”。 郑芝龙此举,分明是想用联姻的方式,试图把他捆绑在一起。 “下不为例!” 望着芸娘娇美精致的容颜,尤其是那对写满了期待的美眸,秦浩明都不知道是对郑芝龙还是对自己说。 接受芸娘,后续的麻烦事很多,目前她是烫手山芋,可不接不行。 “来,喝酒,本督说过,不醉不归。” 要死卵朝天,那是今后的事情,军人的性格,让他迎难而上。 晚风拂面,星夜黯淡,唯有手里的气死风灯发出微弱的光芒,照耀着街道青石路面。 于山酒楼的宴会终于落下帷幕,谢绝郑家留宿酒楼的邀请,秦浩明率众离去,只是队伍中多了一个提着醒酒汤的芸娘。 “既以委身秦督,自然要随侍一旁,至于为婢为妾,芸娘悉听尊便。” 当秦浩明保持最后一丝清醒,要芸娘留在酒楼,以后再做商议时,柔弱的芸娘却是这样回答。 果然不愧是海盗的女儿,一旦做出决断,便义无反顾。 秦浩明喷着酒气,歪歪斜斜依靠着卧室门柱,近看芸娘侧面粉面桃花,明眸善睐,当真美如仙子。 灯下看美人,越看越美,尤其是喝高的情况下。 故而秦浩明借着醉意顺着瞧去,本能的将注意力放在了芸娘身上,而不是她手里的什么醒酒汤。 “郎君,这是酒楼做的醒酒汤,很是有效,您喝一碗。” 芸娘羞红着脸颊,端着手里的碗,迎着秦浩明侵略的目光,娇声说道。 秦浩明下意识的就看呆了! 只见她粉面桃腮,身态修长,纤腰楚楚,凸凹的曲线和饱满的胸部份外惹眼。 酥胸格外挺立高耸,充满着火热的韵味。一双诱人的杏眼,总是有一种淡淡的迷朦,彷佛一汪秋水。 “唔……” 秦浩明左手接过碗,把醒酒汤一饮而尽,右手却是把芸娘霸道的揽在怀里。 人家都叫郎君了,难道自己还不如一个娘们,扭扭捏捏个屁,没得让人看轻。 秦浩明这猝不及防的动作,瞬间有一股成熟男人的汗味直透鼻尖,让芸娘感到头一阵阵发晕,一棵芳心又羞又喜! 是的,委身秦浩明这件事情,确实是她自己的注意,并非郑芝龙的授意。 昨日虽只是一面之缘,可秦浩明的传说早已烙在她心中,让芸娘倾慕不已。 或许,只有如此年少英雄,方是她颜芸娘一生的良配。 故而,当她亲眼见到秦浩明俊朗的英姿,心中就已经有了决定,这样的男人,值得自己努力争取。 秦浩明借着酒劲,只觉得怀中的绝色佳人吐气如兰,娇靥如花,一股处子特有的体香沁入心脾。 他不禁低垂着头,朝佳人湿润的红唇吻去。 这一刻,颜芸娘只感觉娇躯越来越软,娇羞地闭上自己梦幻般多情而美丽的大眼睛,任君品尝。 紧接着,芸娘只感觉胸口一凉,秦浩明已解开她腰上的系带,缓缓的拉开衣襟,丢在床上。 她那粉雕玉琢般晶莹雪滑的一对玉肩,立时呈现在秦浩明的余光中。 那诱人的双腿和小腰,更是光洁莹白,温暖柔软而有弹性,没有一丝的赘肉。 若隐若现的女人,犹抱琵琶半遮面,最能激发男人最原始的欲望。 终于,秦浩明再也控制不住自己,轻轻抱起佳人,平缓的放在床上。 是夜,郎情妾意,娇喘声声,其中细节不可描述。 翌日凌晨,秦浩明犹在卧床酣睡不止,芸娘却是早起回到于山酒楼。 她整个人看起来神采奕奕,仿佛身体里的每个细胞里都透着股舒爽的感觉,只是走路多少有些不便。 回到酒楼闺房,从大堆衣物中,挑选一件大红的衣服穿上,在随身丫鬟的伺候下,仔细装扮自己。 薄粉淡妆,轻轻画眉,把嘴唇湿润,口咬胭脂纸,然后仔细的把嘴一抿,红色的胭脂就留在了嘴唇上。 盘起满头秀发,发髻间插了一支金步摇,胳膊上带了两只明晃晃的蛇型臂钏。 挑选平常最中意一根银链则软软垂下,像一串串璎珞吊挂着。 很快,她的腰带上也缀满了饰物,玉玦一左一右两只,走起路来相互叮当作响,发出如同碎冰相撞一样细碎的玉音。 有这两块环佩压住裙角,可以让女人走起路来显露大家闺秀的风范,特别是配合她娇娆的腰肢,妩媚的俏眼简直是无尽的诱惑! 一会,她全身首饰戴全,连戒指都有,唯独头上独缺一支金钗的位置。 这是大明婚嫁的打扮,就等意中人给她头上插上一支金钗,那样她的首饰就算是齐全了,当然,婚事就算完成。 华夏几千年独有的服饰语言,每一个朝代的人都知之甚祥,便如吃饭喝水般清楚。 就算是文盲,也是懂的。毕竟这些习惯成自然的事,就像过端午节春节一样,是祖宗一代代传承下来。 “小姐,值得吗?” 丫鬟夏荷眼里含着雾气,貌美如花的千金大小姐,没有三姑六婆八抬大轿,就这样匆匆忙忙连妾氏都不如,委身他人。 “是啊小姐,你即使不嫁人,一辈子也不愁吃穿。便是招赘一个良善人家,也强过在秦府受到大妇的欺负啊!” 青儿跺着脚,仿佛看到今后她们主仆几人,被秦家正室换来换去,如婢女般使唤。 自己本身便是丫鬟命,无所谓,可小姐十指不沾阳春水,如何忍受? PS:感谢书友阿杰阿轩阿心、家里窝囊家外雄大赏,感谢诸君每日投票支持,故土难离敬上!